CRIMINAL LAW / 罪名与规则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买票抵税、没有真实交易会被判几年?

本页阅读目录

一句话回答: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花钱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按刑法第208条,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立案追诉通常参照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口径。

一、法律依据:刑法第208条怎么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同条第二款还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买了又开、又卖的,按更重的罪名处理。

这个罪还有单位犯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把第二百零八条列入单位犯罪范围:单位买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一点和抗税罪没有单位犯罪明显不同。

二、立案标准:25份还是10万元

刑法第208条本身没有写数额。实务中一般参照《立案追诉标准(二)》的口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具体以办案地掌握为准)。

三、实务中要注意什么

实务中要注意三点。第一,本罪处罚的是购买行为本身,不以造成税款损失为前提,买了没开也可能构成。第二,很多人以为补缴税款就没事,但本罪的违法性在于发票管理秩序,补税退赃通常只影响量刑、不能直接出罪。第三,如果买票后确实用于虚开抵扣,办案机关往往会按第208条第二款评价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档次明显拉高。辩护空间通常在于:有无真实交易背景、份数与票面额是否达到追诉线、主观上是否明知发票系非法取得,以及有无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

四、案例分析(示意情景)

(示意情景)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少缴税款购入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票面额合计12万元用于抵扣。因份数和票面额均超过追诉线,张某被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其系初犯、认罪认罚并补缴税款,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需要说明的是,一旦这些发票被实际用于虚开抵扣,就可能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理,刑期会明显更重。

一句话总结:买票抵税看着像省点税,其实是刑法第208条明文规定的犯罪,买的时候就已经越线,不是等开出去才算。

五、常见问题(FAQ)

问: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答:刑法第208条未规定数额,实务中一般参照购买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口径,具体以办案地掌握为准。

问: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判几年?

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问:买了发票但没使用,也构成犯罪吗?

答:本罪处罚的是非法购买行为本身,不以实际使用或造成税款损失为前提,达到追诉标准就可能被立案。

问:单位购买发票怎么处理?

答:刑法第211条规定,单位犯第208条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问:买了发票又虚开,怎么定罪?

答:刑法第208条第二款规定,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第205条、第206条、第20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补缴税款能免于处罚吗?

答:补缴税款、退赃通常作为从轻量刑情节,但不能直接免除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王冠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咨询电话:17813108512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2026-10-20

还可以阅读哪些相关资料?

王冠律师先核对案件与委托范围电话咨询联系与材料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
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7085
17813108512 · 17813108512@163.com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哈德门广场东塔F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