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回答:恶势力与恶势力犯罪集团都不是刑法上的独立罪名,两者的区别在于组织程度——恶势力一般是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则要求具备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包括有三名以上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且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本文说明两者的认定标准与区分意义,以及辩护中需要注意的要点。
问:恶势力是怎么定义的?
按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需要强调的是:恶势力不是刑法上的独立罪名。被认定为恶势力,并不等于多了一个罪名,而是按行为人实际实施的具体犯罪(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定罪,并依法从重处罚。
问:恶势力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分界线在哪里?
核心分界在”危害性特征”:恶势力是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黑社会性质组织则要求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前者是影响较差,后者是形成控制。这一字之差,直接决定刑期区间。
问: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恶势力犯罪集团要同时满足两个层面:一是”集团”层面,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即有三名以上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二是”恶势力”层面,即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因此,人数、稳定性、首要分子、犯罪次数四项缺一不可。实践中常见的争点也集中在这四项上:指控的成员是否都属组织成员、首要分子是否明确、重要成员是否真正固定、三次以上的犯罪活动是否成立。
问:被认定为”恶势力”会有什么实际影响?
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定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会影响主从犯的判断;二是量刑上会被依法从重处罚;三是财产处置的范围可能扩大,涉案财物的认定与追缴会更严格。
律师提示
这类案件的辩护,不能停留于”我不是恶势力”的整体否认,而要落到可验证的要素上:指控的成员是否稳定、是否达到人数要求、有没有明确的纠集者与首要分子、被指控的犯罪活动是否达到”三次以上”、每一次活动是否有证据支撑。把认定标准拆成可以逐项质证的要素,才有可能改变结论。
常见问题(FAQ)
问:恶势力是怎么定义的?
答:按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问:恶势力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分界线在哪里?
答:核心分界在危害性特征:恶势力是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黑社会性质组织则要求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前者是影响较差,后者是形成控制,这一字之差直接决定刑期区间。
问: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需同时满足两个层面:集团层面要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即有三名以上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恶势力层面要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人数、稳定性、首要分子、犯罪次数四项缺一不可。
问:被认定为”恶势力”会有什么实际影响?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定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会影响主从犯的判断;二是量刑上会被依法从重处罚;三是财产处置的范围可能扩大,涉案财物的认定与追缴会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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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律师|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咨询电话:178131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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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哪些法条,适用条件是什么?
以下按本文主题列明法律依据及适用边界;法条与个案证据应分别核对。修订、施行时间及既往行为适用,需结合权威现行文本判断。
- 《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犯罪集团的组织及人数条件;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法定特征。“恶势力”与“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分别判断,不是人数够三人即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