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INAL LAW / 罪名与规则

蒋为杰律师经济犯罪案件记录:撤回起诉、免刑与无罪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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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为杰律师的官方资料列有法院工作经历及多类案件记录;具体案件须核对其参与身份、程序阶段与原文,不能将撤回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写成无罪判决。

一、违法发放贷款类案件

1、张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不等于法院无罪判决);

2、白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免予刑事处罚。

六、常见问题(FAQ)

问:违法发放贷款案如何能获无罪或免刑?

答:通常需要围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政前置认定、损失数额计算与主观明知等要件展开精细化辩护,才可能获撤诉或免刑。

问:信用卡诈骗案辩护重点是什么?

答:辩护重点在于“恶意透支”型犯罪的催收程序是否合法、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是否成立等要件审查。

问:蒋为杰律师在法院工作过吗?

答:曾长期在北京市某法院刑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

问:蒋为杰律师有哪些无罪案例?

答:张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不等于法院无罪判决);聂某某受贿无罪案,宣告无罪。

问:蒋为杰律师办理哪些经济犯罪案件?

答:包括违法发放贷款、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集资诈骗、受贿、挪用公款、贪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等案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金融领域高发罪名,此类案件获撤诉或免刑,通常需要围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政前置认定、损失数额计算与主观明知等要件展开精细化辩护。

二、金融诈骗类案件

宫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官方资料列示为免予刑事处罚;具体参与身份须逐案核对。信用卡诈骗案的辩护重点在于”恶意透支”型犯罪的催收程序是否合法、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是否成立等要件审查。

三、非法集资类案件

1、侯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3、林某某集资诈骗案。

四、职务与经济犯罪交叉案件

1、聂某某受贿无罪案(宣告无罪);

2、李某某挪用公款案(国家监察案件);

3、民政系统系列贪污案;

4、税务系统系列受贿案。

五、其他经济犯罪案件

刘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官方资料列示判处缓刑;具体参与身份须逐案核对。

来源: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官网”浩略团队”栏目蒋为杰律师页面(www.hoo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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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处理分别核对原工作身份须逐案核验

法官任内审判工作、律师辩护及媒体采访属于不同经历。撤回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均不能表述为法院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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