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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犯罪专项法律服务

一、核心优势

多名团队成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及国家网络安全部门的工作背景,并且依托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区块链研究中心的顾问资源,在多个涉及金融、网络犯罪案件当中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效果。

二、互联网金融犯罪涉及的常见罪名如下: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扰乱金融秩序。例如,P2P平台虚构项目吸收资金,未用于正常经营。
2.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如虚构项目、虚假宣传、资金挪用等。例如,“e租宝”案通过虚假项目骗取投资者资金。
3.非法经营罪
未经许可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如无证支付平台)、擅自发行股票或债券等,扰乱市场秩序。例如,未取得资质的支付机构非法提供支付服务。
4.合同诈骗罪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物。例如,网贷平台以虚假合同骗取投资人资金后“跑路”。
5.洗钱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例如,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转移非法资金。
6.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挪用单位资金。例如,平台员工侵占用户资金。
7.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例如,非法搭建虚假金融平台。
8.虚假广告罪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为非法集资活动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例如,夸大投资回报率吸引投资者。注意事项:互联网金融犯罪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手段和跨区域操作,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行为、资金流向、主观故意等综合判断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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